Postage Quote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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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OURIER CHANNEL | Weight billing price RM | TIME ARRIVAL | 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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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1kg | 1.1~5 续/1kg | 5.1~10 每/kg | 10.1~50KG 每/kg | >50kg 每/kg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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West Malaysia Air Freight/Normal(GDEX delivery) | 19 | 15 | 15 | 14 | 13 | 3-5天 (体积重与实重相差10kg内免抛,超出半抛计费) |
West Malaysia Air Freight/Sensitive(GDEX delivery) | 25 | 19 | 20 | 19 | 18 | 3-5天 (体积重与实重相差10kg内免抛,超出半抛计费) |
COURIER CHANNEL | Cubic billing price RM | TIME ARRIVAL | 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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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.01~0.3 | 0.31~10 每/m³ | >10m³ 每/m³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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West Malaysia Sea Freight/Normal | 111 | 370 | 370 | 正常时效13-20天(未含不可抗拒因素影响的天数) |
West Malaysia Sea Freight/Sensitive | 118 | 390 | 390 | 正常时效13-20天(未含不可抗拒因素影响的天数) |
COURIER CHANNEL | 海运小包 价格 RM | TIME ARRIVAL | 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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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1kg | 1.1~10 续/1kg | 10.1~30 每/kg | >30kg 每/kg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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West Malaysia Sea Freight Small parcel | 10 | 5 | 4 | 3.5 | 正常时效13-25天(未含不可抗拒因素影响的天数) |
Shipping instructions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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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海运、空运计费事项如下: 1.空运: 1.1 西马 单件单边长超过250cm,加收Rm80/件;岛屿另加派送费 (兰卡威07000-07009,吉胆岛,邦咯岛,金马仑高原39000-39200派送不到,云顶高原69000)。 1.2 东马 单件计费重≥25kg或者单边≥150cm,额外加收Rm150/件;偏远费:纳闽岛LABUAN(邮编:87000-87033) / 林梦LIMBAN/老越 Lawas (邮编:98700-98859),加收派送费:首1kg Rm35/ 续1kg Rm20,账单后补。 1.3 新加坡 单件超40kg或边长总和超过300cm,或单边长超过180cm,加收Rm200/件。 1.4 计费原则:备注除外,最低1kg进位计费(例:5.8kg算6kg计费);体积重=长×宽×高÷6000(单位cm)。 2.海运大包: 2.1 岛屿另加派送费 (兰卡威07000-07009,吉胆岛,邦咯岛,金马仑高原39000-39200派送不到,云顶高原69000)。 2.2 计费原则:备注除外,不分普货or敏货,最低 0.3m3 起步(如0.22m3算0.3m3计费);按0.01m3 进位计费(例:0.558m3算0.56m3计费);限制1m3重量为500kg。 3.海运小包: 3.1 岛屿另加派送费 (兰卡威07000-07009,吉胆岛,邦咯岛,金马仑高原39000-39200派送不到,云顶高原69000)。 3.2 计费原则:备注除外,不分普货or敏货,超过10kg,免首重费用;最低1kg进位计费(例:5.8kg算6kg计费);实际重or体积重取大者计费。 二、出货须知: 1.接新马通知,近期当地雨季每天下雨,机场货站挡雨棚不足以遮挡雨水,因此请您(客户)为不能淋湿的货物做好防水包装以避免不必要的损失。无论国内或者国外都会有雨季,出货前我们没办法预计下雨天,因此此通知长期有效。另外雨水淋湿/浸泡导致货物不能使用的损失我司不承担赔偿责任。 2.我司拒绝接收的物品为:冒牌、粉末状、易燃易爆、有毒有害品、腐蚀品、烟酒(含电子烟)、光碟、管制器具、军火武器等限制的禁运品,海关一经发现会做没收和罚款处理,后果由您(客户)承担,请您(客户)知悉避免造成损失。如我司发现的禁运品,我司一律上报相关部门处理。 3.海运派送货物到地面,不提供上楼服务;如需要上楼,请与派送司机提前沟通,双方协商工作及相关费用;当货物到您(客户)地址处,人工无法卸货,您(客户)要准备卸货工具,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您(客户)承担。 4.仓库免费储存180天,超过时间会销毁,超过180天遗失不予赔偿。 三、赔偿标准: 1.没有购买保险,丢失货物按照申报价值或者相应丢失货物的运费5倍理赔,取其低者,最高不超过300马币,保丢不保损。 2.运输过程中商品损坏,最多赔偿80马币,易碎品自行包装好,损坏不赔偿。 易碎易压货物,请您(客户)自行做好包装确保牢固性,出现破损破碎由您(客户)负责。 3.如果在免费存放期(180天)内货物在我们仓库丢失,全额赔偿没有上限。 四、关于货物丢失等问题赔偿事宜: 尊敬的客户、代理们: 由于货物在中转和派送过程中会存在海关安检查货扣货、机场退货和目的地派送人员的个人素质等可能导致货物缺失的因素,为了平衡发货人与承运人的利益关系,现我司对货物在寄送途中出现丢件少货等问题的处理通告如下: 1.建议客户对于高价值货物在出货前购买保险。手机、平板电脑等容易丢失的货物请自行包装妥当,如丢失我司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。 2.货物在转运途中丢失、少货的,经我司查实后,按照申报价值或者相应丢失货物的运费5倍理赔,取其低者,最高不超过300马币。 3. 赔偿需要提供以下资料: 3.1 客户签收时的包装照片。 3.2 包称重照片。 3.3 索赔函。 3.4商业发票。 3.5以上文件缺一不可,重量是否缺失是判断包裹是否有丢失的重要参考,请务必提供签收时的称重照片。 4.以下情况不予赔偿: 4.1 易碎品破损。 4.2运输过程中导致货物外形/框架变形而无法使用/售卖的情况。 4.3因时效延误导致货物变质而无法使用/售卖的情况。 4.4因瞒报/虚报/漏报货物导致海关查扣的情况。 5. 所有的关于少货或者收错货的投诉必须在收到货物当日起的48小时内向我司提出,并提供相关的外包装图片和重量记录等证据;超过时限不能申诉。 |